瓯海区第二实验小学关于成立2025年中高 级职称评审推荐工作评审委员会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人:谢中燕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26 11:24 点击率: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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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区第二实验小学关于成立2025年中高
级职称评审推荐工作评审委员会的通知
各处室、年级段、教研组:
为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机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加快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温瓯教政〔2025〕180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经研究决定成立2025年瓯海区第二实验小学中、高级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为校办公室,负责评审通知、申报材料收集、统筹工作安排等。
一、材料评审组
评审组由校长、分管校长、各科室相关负责人、校办公室、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学科专家、教师代表组成,校长任组长。
评审组组长:叶怡妲
成员:谢中燕、麻晓鸥、陈秀媚、陈纪英、练秋云、黄丽娜、陈晓媚、张文莲、朱连琴。
主要职责:
1.资格审核。对申报对象符合条件者的师德表现、工作业绩、学历、资历、论文、班主任工作、继续教育、普通话、年度考核等基本条件进行审核。
2.综合评价。根据《教师职务评审综合量化标准》进行逐项评分,填写《中小学教师职务考核评审综合表》。
二、教学考核组
考核组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学科专家组成,专家人数不少于考核组总人数三分之二。
考核组组长:叶怡妲
副组长:鲁约
成员:高级职称以上学科专家
主要职责:教学水平考核。经本人述职、民主测评等程序,学校考核组组织教师教学水平考核,评定考核等级。结果作为评审委员会的重要参考。
三、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处室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
评审委员会主任:潘照团
副主任:叶怡妲 徐炳华
委员:鲁约、王菲、周建雷、谢中燕、教师代表。
主要职责:确定申报推荐人员。评审委员会根据综合评价成绩×50%+教学水平考核成绩×50%进行综合评估,根据当年评聘计划及学校发展规划确定中、高级职称申报推荐人员并公示。推荐结果需经评审委员会三分之二及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温州市瓯海区第二实验小学
2025年9月12日
抄送:瓯海区教育局

温州市瓯海区第二实验小学 2024年9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