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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外国语学校小学分校2021年秋季招生通告

文章来源:      发布人:叶怡妲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6 16:23    点击率:2283

温州市瓯海区外国语学校小学分校2021年招生通告

一、招生计划    招收一年级6个班,共240人。

二、施教区范围

景屿路—商汇路—半塘街以东,瓯海大道以南,永庆街以西,东四条路以北区域内的住宅区;前园村、岩头村、东风村;德信大悦湾、大发凯旋门、安得家园、广华家园、聚欢家园、瓯盛锦园、天弘锦园、南旭嘉园、东顺锦园;统筹招收原娄桥二小施教区具户籍的适龄儿童(玕东村、玕南村、玕西村、秀屿社区)

三、招生对象

201491日至20158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201491日之前出生、持有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缓学证明的儿童。

第一批:户籍在瓯海区外国语学校小学分校施教区,且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具有不动产权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条件的优待和照顾对象子女,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的子女,“积分入学”政策录取对象等。

第二批: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瓯海区外国语学校小学分校施教区内有不动产权的瓯海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施教区,但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不具有不动产权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视学位情况予以安排,如不能安排则由区教育局统筹。

第三批: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瓯海区外国语学校小学分校施教区内有不动产权的非瓯海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学校由于学位原因不能安排的,由区教育局统筹。

四、招生程序

按第一至第三批次顺序分批招收学生,当上一批次学生录取后有剩余学额,可启动程序招收下一批次的学生。

五、工作安排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62日—20日。

家长关注“瓯海教育发布”公众号,了解招生的具体信息。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按以下操作进行网上报名。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实名注册(已有“浙江政务服务网”帐号的无需重复注册)后,在以下两种方法中选择其一报名。

方法一:下载安装“浙里办”手机APP,并登录系统,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在线办理”;选择“温州市本级”,并根据提示进行报名。

方法二: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在线办理”,选择“浙江省—温州市”后点击“确定”登录系统,并根据提示进行报名。

   报名准备材料:我校施教区适龄儿童在报名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原件,如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有效房屋产权证等证件,为避免户口簿中信息不能确认夫妻及子女关系,建议准备结婚证、出生证等证件。若是华侨子女需提供监护公证书(祖辈监护人须为施教区内原住民)及侨办出具的入学信息表。

凡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申请学位的,均为有效申请。如学校学位已满的有效申请及未按时报名申请的本施教区学生(含户籍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注:户籍在202161日之后登记或迁入本施教区的适龄儿童,8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5:30到学校行政楼二楼进行报名,经学校审核确认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 信息核验

【线上不见面审核】学校对家长网络预报名信息及材料进行线上不见面审核,如报名信息及材料达到线上不见面审核要求的,家长将免去线下现场确认环节。

【线下现场审核】

1.网络报名提交材料不齐全。

家长需提供A4规格复印件(原件备查)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2.以下四类对象(下称“四类”)在网上报名后需到现场材料核验:

1)不动产权证为祖辈的对象(报读非施教区学校的);

2)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证的对象;

3)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子女;

4)要求统筹安排的拆迁户子女。

家长持《2020年瓯海区初中(小学)新生报名表》、“四类”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凭学校或者区教育局审核通知送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验,具体材料清单请扫二维码

具体安排如下:

 1.时间安排:2021629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指导地点:瓯海区外国语学校小学分校行政楼二楼,进行线下确认指导时,需佩戴口罩、测温亮码。

() 录取安排

621日开始启动公办小学各批次报名对象信息核验、资格审核、分批录取工作,7.23日前完成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家长可以通过招生平台查询录取信息。

() 其他情况

1. 现役军人等优待对象、高层次人才等照顾对象子女的报名。申请人持入学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办理,核验相关信息,由区教育局审核确认后予以确认并公布。报读民办学校的时间为524-26日,资格审查通过后,录取对象名单由学校直接导入招生管理系统。报读公办学校时间为62-4日。

2. 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子女的报名。瓯海区户籍出境的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子女,监护人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登录招生管理系统,选择法定监护人户籍或不动产权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相关佐证材料需进行现场核验。

瓯海区户籍出境的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子女,监护人为兄或姐、父母的兄弟姐妹的,或者非瓯海区户籍出境的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子女,监护人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户籍和不动产权都在瓯海区的,可登录招生管理系统,选择法定监护人户籍或不动产权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统筹生),相关佐证材料需进行现场核验,经审核确认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3. 因公共利益需要房屋被征收(拆迁)且户籍在瓯海区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

(1) 已安置的对象,登录招生管理系统,选择安置地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相关佐证材料需进行现场核验。

(2) 未安置且有正式产权调换协议书的对象,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到原施教区学校报名。如因房屋被征收(拆迁)造成到原施教区入学不便的适龄儿童少年,登录招生管理系统,报读现居住地施教区学校,相关佐证材料需进行现场核验。经审核确认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3) 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临时协议书的对象,登录招生管理系统选择原施教区学校报名,瓯海区户籍生不需报送材料进行现场核对,非瓯海区户籍生报名后,相关佐证材料需进行现场核验,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4. 瓯海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中有中视力障碍、听力障碍、以及中重度智力障碍的对象,到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智力障碍类联系电话:57677901,听力、视力障碍类联系电话:57761176,关注学校网站招生信息,及时报名;有轻度视力、听力、智力障碍的对象网上报名施教区学校,家长需带孩子及相关材料到学校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安排随班就读。生活不能自理,但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实行送教上门。

() 需提供不动产权报名的几种特殊情况说明

1. 不动产权持证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口与上述不动产权证人在一起,又确无其他住房的(其父母需提供无房佐证材料),该不动产权可以作为入学依据。相关佐证材料需进行现场核验。

2. 不动产权证在抵押的,可将不动产权证复印件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注明经办人联系电话,抵押权人盖章后,连同抵押贷款协议书交学校,代替不动产权证报名。

3. 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须提供自有住所的说明报告及居住3年以上有关不动产佐证材料。相关佐证材料需进行现场核验。

4. 不动产(住宅类)产权与他人共有的,其份额占比不得少于50%,且总面积不少于60平米。

5. 202161日之后领取的不动产权证只能作为入学报名统筹安排依据;房屋买卖的民间契约及协议、营业房的产权证不能作为入学报名的房产依据。

六、咨询电话    

0577-56559577  0577-56559251

 

 

温州市瓯海区外国语学校小学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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